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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房纠纷

关于民房纠纷 张某有一处住宅,十年前卖给李某,没有过户,没有证明人,也未写字据。三年前李某又将此房卖给王某,没有过户,没有证明人,也未写字据。王某愿意让张某赡养,并将此房赠与张某。
   李某利用录间套张某的话,让张某说出曾卖李某房的事实,并未提李某将房又卖给王某。
   在过去的十年里,李某从未在此房居住,王某住过三年时间。
    请问,李某能以录音为证将此房要回吗?
    先谢过各位专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光明房产(北京)
提问时间:2010-04-2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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