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取保候审

已经赔偿,还需要追加刑事责任吗?

已经赔偿,还需要追加刑事责任吗? 我是河北省武安市邑城镇白府村村民。2008年10月10日,我与村委会签订《白府村北岭山场养殖区承包协议》(附承包协议复印件),缴纳承包费2000元,承包期限为10年,在白府村北的北岭山场开展养殖业。
《承包协议》规定,承包期间要做好禁山禁牧工作,确保承包范围内的1000余亩山坡林地防火防灾、不受损害,并负责山林中深水井、变压器的看护和维修管理。如有设备毁坏、被盗或者山林破坏,视受损情况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008-2009年,我投资8万元建起养殖场房,购买空心板等材料对深井进行修护,并架设水、电管线等设施,一方面开办养鸡场,一方面对山场进行看护,封山育林、绿化环境。
    2011年10月12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村村民李某雇用两台挖掘机在北岭路东山坡进行破坏性挖掘。后来才了解到,村委会将山坡承包给李某建选矿厂。我到现场看到,树龄达70-80年的古柏树十余棵被挖倒,山坡植被全部被铲除;我个人铺设的150米长的供水、供电设施也全部被破坏。
当时,我立即上前制止,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捡起石块将挖掘机玻璃打碎。事后无奈赔偿了挖掘机维修费用49000元,对方也赔偿我水管电缆20000元。
    由于水管电线全部被破坏,至使我的养殖场被迫关闭。
    现在,李某到武安市公安局控告我,要追加刑事责任。现在我已经申请取保候审。
    请问,这种情况下还需要追加刑事责任吗?
    我感到非常冤屈,请问好心的律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wfly……(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2-08-17 15:2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