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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对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对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修有几间房子,但没有房产证。我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提出使用权。修建房子的土地属于我,孩子已经判给我抚养。但法庭以房产没有取得房产证,拒不立案。请问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特别说明:
 1、和对方无法协商。
 2、争议的房子是在农村,非集镇上,住建局的答复是不能办理房产证。
 3、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是否可以任意被每一个具体的法院予以否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engsh……(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2-08-16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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