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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帮助 律师:你好!去年9月份我在北京大兴采育镇新开一个市场租赁了一个摊位,18000元,当时双方签定了协议,但由于市场营业执照一直没有办下来,所以大家都没有搬进去营业,大家也一直在焦急等待,基本大家都是在去年6-10月份签的,但今年6月份开始市场要求到期的摊位开始再交下一年度的租金,说是合同从签定的日期开始计算,而大家实际上因为市场没有执照一直都没有搬进去营业过,而大家去找对方理论时,对方态度又非常强横,宣称“随便告,黑道白道都有人”,想咨询一下律师,他们的这种行为属于合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吗?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ullet……(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2-08-1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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