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双方无过错,只因性格不合,结婚十一年分居多,有一个九岁女儿和一个五岁的儿子,婚后镇上自建房一栋
共同财产,共同分割,小孩一人抚养一个。
你好!关于离婚,协商不好,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起诉。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财产情况证明、子女证明、感情破破裂证明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则上均分,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是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10岁以上,会充分听取小孩的意见。两个小孩原则上一人抚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