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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去年经朋友介绍,我向原告以抵押房屋预售合同的形式借了5万元,当时写的是翻倍借条

去年经朋友介绍,我向原告以抵押房屋预售合同的形式借了5万元,当时写的是翻倍借条 去年经朋友介绍,我向原告以抵押房屋预售合同的形式借了5万元,当时写的是翻倍借条,说好是每个月2000的利息,5个月一共1万元,他是以倒扣利息的方式借我的,所以我到手只有4万元整现金,现在还差一万元就还清了,可他把我告上了法庭,说我一分钱都没还,借钱时我问他要过还款账号,他说到时间介绍我去借钱的那个人会和我联系,因为那个介绍人是我老公的朋友,所以之后的钱都是我老公转给他,他再转给原告的,期间有一笔交易是我直接转给原告的,现在原告说我借了10万一分没还,现在那个介绍人也因个人原因被拘留关押了,所以现在说也说不清,我想请问这场官司我有胜算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曾 许诺(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7-08-0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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