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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坪地同兴厂打工,试用期他们说要三个月,我做了一个月,因感觉身体不舒服

我在深圳坪地同兴厂打工,试用期他们说要三个月,我做了一个月,因感觉身体不舒服 我在深圳坪地同兴厂打工,试用期他们说要三个月,我做了一个月,因感觉身体不舒服,要求厂里送来医院急救,我怀疑有点氰化物中毒,后来排除了中毒症状后,确定为中暑,他们送我在龙岗中心医院交了治疗费,两天后我就回厂工作了,他们却要求我辞工,我无奈签了辞工书,到第二天,身体还是不舒服,又进中心医院了,请问这些费用是不是厂里负责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7-31 10: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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