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3月19日扣车,6月18日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该处罚决定有效吗?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您好,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