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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弱视人是否有与正常人一样有在道路上行走权利

弱视人是否有与正常人一样有在道路上行走权利 有弱视 在小区行走掉进‘供暖窖井(无任何警示标志也无人看守的)造成7根肋骨骨折 肺划伤胸膜划伤胸腔积液’因为身体太胖医生建议保守治疗 住院34天 有3名证人社区书面证明证人签字’ 私下调解 供暖公司方认为有弱视残疾为由做出过万免谈‘ 已经造成伤残‘却连基本资料费都不赔偿 是不是歧视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万子(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8-15 18: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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