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况且是以对方父亲的名义购买,房产以登记为准,你无权主张。
(2)遗产的继承,在没有协议或者遗嘱明确说明由哪一方进行继承的情况下,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为结婚而购置的新房,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加上名字。
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追问: 1.为结婚而购置的新房,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没办理房产证之前,买房合同上还是我对象他父亲的名字的话,这样我们结婚后夫妻还的贷款这一部分也是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2.以他父亲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贷款的这20万,婚后是有我们夫妻两人一起还的,这样的话贷款的这20万,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3.还贷款的一部分我需要有什么证明来证明这20万是有我们夫妻两人一起来还的吗?
4.如果对方不承认婚后的还款是我们夫妻所还的,我该怎么办?
回答:——(1)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一方有权主张共同还贷的份额。
(2)婚后共同还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只要是婚后你们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即可,包括工资等。
追问:1.婚后如果是用我对象的工资来还贷款,用我的工资来作为我们的生活费用,这样也算是我们共同还贷吗?
2.婚后用我们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我是否需要把我们平时到银行还贷款时的银行凭条保留下来?这样的话,假如有一天我们离婚,还贷的银行凭条是否对我有用?
3.在没还完贷款之前,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过户?
回答:——(1)属于。
(2)可以保留。
(3)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可以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