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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写下来的第二联收据可以作证据吗

复写下来的第二联收据可以作证据吗 我在两年期间陆续投资在别人那里有900多万人民币,一长达二年时间之间来往的资金复杂而多,大部分可以有银行打款依据,但无法全额对照。在去年九月对方写了收款收据第二联一张(复写纸下来的),载明:收到投资款,收款日期2011年X月X日,写有:之前的所有收据作废,复写签名:经手人:XXX,当时关系良好,也没多注意很多,现在发现没有指印、也没私章印什么的。

当前对方以投资没收回为由,实际上是黑心占有,请问此收据要以作为重要证据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东海浪(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2-08-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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