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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后共同购买产权的公房,夫妻一方擅自转让产权

婚后共同购买产权的公房,夫妻一方擅自转让产权 现有一处由公房改造而来的商品房,该房在仍为单位公房时,承租人为男方父亲。婚后,男方父亲过世,承租人转为男方,男方与其妻女共同居住在此公房内十余年。2008年,该公房由于被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包拆迁改造,夫妻二人共同出资将原公房购买为产权,但并未存在房产证。2012年,男方在其妻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擅自将此房的产权转让(该房仍未取得房产证),自此之后下落不明。该房现如今已改造竣工,其妻女曾多次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询问房屋的信息,欲得知该房的交易情况,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妻女拒之门外,拒不提供交易手续。
   此房为其妻女唯一的生活依靠,现如今其妻女陷入无家可归的境地。男方刻意躲藏,请问男方是否无权擅自处理该房?其妻该如何起诉,地产开发商是否也要负一部分责任?若要起诉,需要哪些资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ier……(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8-1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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