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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官司打赢,欠债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执行欠债人的配偶

官司打赢,欠债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执行欠债人的配偶 借款合同原本是2015年5月开始,后因借款人(被告人)主动提出追加担保人,于2015年7月30日修改合同。2015年9月借款到期,借款人没有还债,于是2016年3月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且胜诉。现进入执行阶段,才发现被告于2015年7月9日办理离婚,因此不能执行被告人的配偶。但是借款合同明明是2015年5月开始的(有录音证据和证人),被告人蓄意以追加担保人的理由与原告修改了合同。现在该怎么申请执行被告人的配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nnif……(河北)
提问时间:2017-07-24 21: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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