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将近20天,派出所一直不解决,不录口供。是不是派出所有问题
督促派出所办案民警
向上级公安投诉
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建议及时报警,同时你们要做法医鉴定,若是轻伤或以上,对方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三年以下。若是轻伤以下,你们只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费用或要求将对方行政拘留,对方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你可以先做一个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的话,按照伤残等级来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可向其上级部门投诉。
具体啥情况
你好,不录口供不一定 就是有问题的
你好,可以去做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队派出所的行为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