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借给一个人3000元钱,过了半年了对方都不还,还把我手机号拉黑了

本人借给一个人3000元钱,过了半年了对方都不还,还把我手机号拉黑了 本人借给一个人3000元钱,过了半年了对方都不还,还把我手机号拉黑了,我借条上写了他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我还有他身份证的照片,我在扬州,他身份证是江苏宿迁市宿豫区的,一定要亲自到宿迁法院递交诉讼状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7-07-21 20: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