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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7月3号晚,一位70多岁的老人和邻居发生口角,打架。7月4号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父子俩被刑事拘留,死者7月5号做尸检。尸检结果:死者身体多处受到不同程度的致伤(有拳打,脚踢,棍棒,利器砍伤等)但是没有一处是致命的。需要进一步做病检。时间过了一个多月,通过刑警队在中间协调,双方对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现在病检结果出来,死者是因为脑萎缩和心脏病导致死亡的。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就这一情况,打人的父子俩会怎么判,他们中的一个会先放出来吗?或者判刑年限大概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YJ000(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2-08-12 17: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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