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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我与前妻在结婚前一年商议购房事宜,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了15万给前妻的父亲用来购房装修。

         后因感情问题,于今年6月份离婚,离婚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因性格差异,婚后无共同语言,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2、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无夫妻共同财产。
 
3、  夫妻婚后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处理。
 
4、  余无纠纷。
 
 
 


        在商议离婚期间,由于双方对于15万是否归还给我,有分歧,所以一直有短信联系。

期间,我在短信中对于是否追讨这些钱的态度有过反复,但我并未说明是15万,且在最后一次争论中,我并没有同意不要15万。

这些言语可能对方有短信记录。


        在离婚后,对方并不肯归还15万给我,认为我是默认了不要这15万。但我认为这些钱是婚前财产,应该归我所有,且我没有明确不要。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起诉对方归还这些钱,是否能够追回??

         注:我目前保留了当时的转账凭证,凭证上明确写明了接受方和支付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sqqq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8-1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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