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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我是在淘宝开店的一家商家,我于8月5号交易一笔价值1100块的货,这笔货的主人是郑州的,我本人在广州。收货人于8月5号打电话,并发短信叫我改收货人为另一人,8月6号收到货后就不承认认识收货人了。这笔货是空运的,有改后提货人的身份证,签名等。我现在只有短信证明他们认识。请问这个属于什么案件,我应该怎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cezh(广东)
提问时间:2012-08-1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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