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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上网购手机有质量问题,申请退款退货后,客服判罚我支付款项
淘宝上网购手机有质量问题,申请退款退货后,客服判罚我支付款项 我从一个阿里旺旺号为“szyy520”的"焦点通讯-数码家电旗舰店"淘宝店处,网购了一部“Samsung/三星 I9100 Galaxy S2、行货2电2充-白色-7月份产手机套餐三”的手机;实付款2670元,订单编号:199095449408782,成交时间2012-07-25 16:21,卖家发货2012-07-26 14:34:50;顺丰速运,运单号112199747065;2012-07-29上午10点多收到货;当天下午试机就发现:屏幕中上部有一黑斑,屏幕颜色暗淡无光;手机开到相机状态,从取景窗看物颜色也不正,且各功能参数都不能设置。立即申请了退款,在客服介入后,卖家同意退款/退货,联系快递公司回寄手机与卖家后,卖家说开不了机,拒绝签收.后淘宝客服判罚:"1、卖家收到商品表示开不了机,根据您黑斑(黑斑很多是人为压倒,摔过导致)故淘宝无法支持您的退款申请,交易款项将支付给卖家。2、如果您发出时商品是没有问题的,请联系物流公司索赔同时请您48小时内联系卖家取回货物。3、相关维权信息查看路口:”我的淘宝-退款维权-我发起的维权请求“。淘宝建议:在发货的时候谨慎操作,尽量选择信誉好、服务品质高的物流公司,确保您发出的商品完好的送达给卖家,以避免物流因素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目前,我正在申诉,提交给淘宝客服的"留言凭证"内容为:
我认为淘宝的判罚其中存在诸多因果关系不清, 逻辑推理判断不客观,不切实际的问题:
第1条中” 卖家收到商品表示开不了机,根据您黑斑(黑斑人为压倒,摔过导致),故…,”你是否在说,”先压倒或摔过才导致出现黑斑”.黑斑是我试手机时发现的,这只能证明手机在到我手之前是先压倒或摔过,而且这时是能开机的;在我之前有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之前还有卖家自己,哪该是谁压倒或摔过呢?快递公司送货时,我看了外包装及内包装,没有压痕,手机外观也没看出压痕,也能开机,所以签收.快递途中是否”摔过”我无从验证,如果”摔过”,按淘宝第三条判罚中”在发货的时候谨慎操作,尽量选择信誉好、服务品质高的物流公司,确保您发出的商品完好的送达…”,责任在卖家.如果快递没压倒或摔过,那说明卖家发货之前就已经压倒或摔过,那更是卖家的责任.
接下来的问题:究竟原因何在?是否只有”压倒/摔过”这唯一的可能性?你们不能用” 很多是…,”这样的不确定的逻辑思维就轻易完全地做出肯定的推理和结论吧.如果只有这唯一一种可能性,那前面我的分析和判断你们看到了,责任在卖家呀.我不会发现手机有”黑斑”问题后(我立即申请了退款,也经过你们的同意了) ,我会再去把手机整成”开不了机”?你们自己信你们的这种观点和说法吗?没人会相信.
接下来, 承担退货的快递公司在手机”开不了机”中有无过错?首先,我是当快递面进行的包装,在寄给我手机的卖家所用内外包装基础上我又增加了新的外包装(卖家收货能看到的),我注明了”手机”,加了运保费,快递公司会不知道他们不妥善递运将带来麻烦?这分明是卖家将”开不了机”的责任强加给退货快递公司,进而才能将(因选择快递不当)责任强加和转移至我买家身上;卖家这种完全排除自身问题,并将所有问题强加给专家的不符合客观实际和正常思维逻辑的做法,理应受到淘宝客服的驳斥.
如果“开不了机”,不是因为”压倒或摔过”这唯一的可能性所至,那会是什么原因?淘宝客服作为专业人士你,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有说服力的判罚理论依据和客观逻辑推理吧?你们判罚我错总也得让我知道我错在哪吧?不能想当然地划出(买家压倒/摔过-退货快递公司可能压倒或摔过-开不了机-卖家拒收-买家的责任)这样一个公式,就让我低头认罚吧?开不机的责任应该是全程的,理应的程序是:卖家-快递公司-卖家-快递公司-卖家-开不了机.开不了机是一个结果(虽然我不在场),但不能一味地强调结果而撇开造成结果的原因.前面我表明了观点,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否具有唯一性,有无别的原因?而且有这样的原因恰恰符合这个事件的整个客观实际?如:因卖家操控/保管/储存中造成手机有”黑斑” (最初原因)-快递送达-卖家签收-发现这(这种已存在的原因如黑斑现象)-快递退货-(进而发展为)开不了机-卖家拒签.例如我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电脑不小心倒进水了,马上关机,但想到正和领导网上坐对家玩桥牌,随即又马上开机,照样能开机,给领导玩过这副牌后,随即解释,然后关机,但第二天再开机时,无法开机.当前这个手机”开不了机”的情况和我说的这个例子非常符合,请淘宝客服明查.
既然卖家”开不了机”的因果关系及逻辑判断不符合客观实际, 就请淘宝客服对”淘宝无法支持您的退款申请,交易款项将支付给卖家”的判罚及时做出修正,重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判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iyl6……(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2-08-1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