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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朋友,您好!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有好几个门面

尊敬的律师朋友,您好!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有好几个门面 尊敬的律师朋友,您好!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有好几个门面,2013年和一个店员签订了培训合同,是本人(经营者)签的字,2016年又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盖章盖的是店面的章,工资发放单上显示的是已经备案(已批准还没验收)的公司,但有本人的签字,现在这名员工到竞争对手店里面上班了,违反了劳动合同和签订的培训合同,那么我起诉这名员工主体应该是以本人还是以店铺?还有店铺名字的变更对合同的效力会不会有影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诗和远方(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7-07-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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