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装修纠结问题
房屋装修纠结问题 在装修阳台过程中 我方装修工人不小心将阳台地板打穿,使下方住户阳台顶上出小洞眼,对方家阳台顶部还未装修,也未因洞眼漏水造成对方装修损失。我方认为这是我方装修失误,因负责任,对阳台洞眼进行修补,对阳台进行整面铺水泥浆,进行防水处理 ,后进行漏水测试 做到无渗水;并将对方阳台顶板修补回原样 即可。可对方坚持要陪偿叁万元人民币,让我方无法接受。请问这个情况是否有明文规定需要陪偿?是否有其它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春天城的夏天(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7-07-13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