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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老太太只能得到儿子遗产的四分之一吗?

老太太只能得到儿子遗产的四分之一吗? 儿子结婚不久,把老太太从老家接过来住,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和儿媳一块卖了一个新房子。但是,儿媳嫌弃老太太什么不讲卫生啊,等等,儿媳和老太太关系不好,儿子和儿媳也经常吵架。老太太的女儿就把老太太接到自己家过了。

N年过去了,老太太一致和女儿过着,儿子、儿媳没尽过赡养义务,儿子、儿媳收入也不高,也没有孩子,在儿子困难的时候,老太太还给了儿子一些钱(没有收据,但是街坊邻居可以作证)。

现在儿子突然去世了,儿媳说按法律规定房子的四分之三是她的,把房子卖了,给老太太房款的四分之一,并且说,以后和老太太没什么关系了。

老太太的女儿觉得她哥和嫂子结婚后,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嫂子不应该拿走四分之三,和老太太以后没什么关系。

谁有道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igcat……(陕西)
提问时间:2010-04-2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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