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第三者且已发生关系,是否触犯法律或造成重婚罪,女方能否要求第三者给自己精神补偿
只要该男没有再与第三者登记结婚,就不构成重婚罪,也没有触犯法律。女方不能要求第三者赔偿,但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男方赔偿。
男方没有与第三者登记结婚,不构成重婚罪,但是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应该承担对女方支付精神赔偿金的责任,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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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那要看他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否则不构成重婚罪,你要求精神赔偿只有在离婚时向男方提出。
不可以,如果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不构成,如离婚可能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