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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不注销其公司,对合资人有什么影响和连带责任吗?

合资企业不注销其公司,对合资人有什么影响和连带责任吗? 甲(香港公司)乙(大陆公司)双方合资成立丙(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如果乙(大陆)公司已注销,甲(香港)还在经营,乙已停止经营但是没有去办理任何注销手续,请问这样甲乙有什么影响?甲乙需要承担什么连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洛洛(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8-09 14: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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