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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法律 房屋拆迁

关于2009年法律 房屋拆迁 关于2009年法律,是不是有关于拆迁赔偿方面的修改,可不可以把最新的给我说一下 
我在金乡县县城,县里要求旧城改造加开发,在金乡县黄金地段,怎样赔偿最合理,现在他们赔偿的是,地皮400元一平方,房屋:主房360元一平方,佩房320元一平方,回迁时,只有主房面积可以换房,一平方要900元,旧房主房达不到新房面积的要用市场价买回 
帮忙看一样,这样合理吗,怎么要求他们才算最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杰(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08-11-29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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