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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从东向西走,对方机动车从南向北走相撞了,乡镇道路
我骑电动车,从东向西走,对方机动车从南向北走相撞了,乡镇道路 我骑电动车,从东向西走,对方机动车从南向北走相撞了,乡镇道路,没有红绿灯,人伤不严重,皮外伤,对方车全险,现在我在乡镇医院住院治疗,能报销吗?对方车全险全责。
我的疑问:1 事故认定书对方机动车全责,我主张要求同品牌新电动车一辆,以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3000元左右。这个要求合计吗?目前已经在医院第8天,右脚踝还有肿没消,外伤基本痊愈,走路疼,需要搀扶。
2 对方车已经提出来了,我的电动车还在交警队,这样是不是就是交警队那边已经结案了?
3 对方机动车,全责,全险,先提车,定损,才能谈赔偿事宜,还是先找交警协调?
4 如果起诉的,我会胜诉吗?律师费用大概多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7-07-07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