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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爸和三个叔叔是同父异母兄弟,在我爷爷去世后,爷爷所承包的土地和山林就由三叔暂时管理

我老爸和三个叔叔是同父异母兄弟,在我爷爷去世后,爷爷所承包的土地和山林就由三叔暂时管理 我老爸和三个叔叔是同父异母兄弟,在我爷爷去世后,爷爷所承包的土地和山林就由三叔暂时管理,期间所产生的经济价值,拿去善养奶奶(当时是经过他们四兄弟协商一致的),等奶奶也去世后,再来分两个老人所承包的土地和山林进行耕种和管理(两个老人的后事是四兄弟平均出资抄办的)。现在三叔反悔,不同意拿出来分耕与管理。请问:我三叔的做法合理吗?我老爸,大叔和二叔有权和三叔一起分耕,管理两老人所承包的土地和山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黔东南)
提问时间:2017-07-06 18: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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