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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只发了一部分,另一部分未发,说等资金好转了一起给补发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只发了一部分,另一部分未发,说等资金好转了一起给补发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只发了一部分,另一部分未发,说等资金好转了一起给补发,也没说不给,可现在都9个多月了,欠的那部分还没发,但截至到目前还一直在上班,如果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的话,仲裁时效1年期限是从正式离职之日算起,还是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算起?因为虽然拖欠工资,但一直还在上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零下一度(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7-0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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