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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在贷款公司就职,经过他再三的请求下,我同意了帮忙他的工作去借款

一个朋友在贷款公司就职,经过他再三的请求下,我同意了帮忙他的工作去借款 一个朋友在贷款公司就职,经过他再三的请求下,我同意了帮忙他的工作去借款,我再三的追问借款详细过程,他给的回答肯定到绝对的万无一失。在朋友的密切联系的催促下我终于去了,到了朋友公司后如同人间到地狱,之前说的和到公司后说的截然不同并且带着恐吓和威胁,而且告诉不会恶意收取任何费用无抵押正规贷款公司,事实是在借款之前就已经找我要钱了的,而且当时我借的是一万实际到我手上只有五千。还款他们说的是分期的分的六个月,在不能还本金的情况下每个月只还利息200元,第六个月后必须一次性还清,可是当时让我签的合同上写的时间是一个月还清,当时我不肯签字后来他们解释说必须要这样写才能产生法律责任,到这只是一个形式和我的借款是不冲突的。还款的前两天他们公司里面的人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还我说按当时他们说的还不了本金就还利息,然后他直接说还800利息,我就问他现在是不是他说多少我必须就要给多少,他回答说那肯定是的啊,未必还是你说了算。情况大概就是这样的,现在我想咨询的是这个事属于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7-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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