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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刚认识不久在网上,以谈对象为理由
借钱不还刚认识不久在网上,以谈对象为理由 借钱不还刚认识不久在网上,以谈对象为理由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7-07-02 12:39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年遇春律师
VIP
2017-07-02 12:55
搜集证据 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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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培卿律师
2017-07-02 12:40
有无借款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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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铠楷律师
2017-07-02 12:42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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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7-07-02 12:48
保留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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