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在离婚判决之前,法官请求男女双方出具工资证明,当时女方根本就没有工作
在离婚判决之前,法官请求男女双方出具工资证明,当时女方根本就没有工作 在离婚判决之前,法官请求男女双方出具工资证明,当时女方根本就没有工作,刚在保险公司找了一份临时工,撒谎说工资有5000元,并出具了一张证明,男方我哥哥是在职老师,也出了一张证明,把工资虚报到6000元.谁知道结果把小孩判给了女方,需要男方出现有工资的25%做为小孩抚养费,其实男方的真正档案工资才2000多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要上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程颖(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7-06-30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