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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在当地火锅店打工,应聘时我

你好,我是一名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在当地火锅店打工,应聘时我 你好,我是一名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在当地火锅店打工,应聘时我已说明自己是暑假工及期间填报志愿以及其他事物需请假,并且用人单位告诉我试用期3天,包吃住每月1800元,当我干了5天以后,由于学校通知请假5天,回来之后,用人单位要求我前5天不算,重新开始,我不能接受,要求他们结算5天工资,他们相互推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张掖)
提问时间:2017-06-2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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