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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宣传时户口承诺为高新,却落户到电子城,如何维权?

开发商宣传时户口承诺为高新,却落户到电子城,如何维权? 购房时,坤元TIME小区的置业顾问及开发商都已高新楼盘作为卖点宣传,承诺含有高新第二学校的学区,并且售房时五证包括其税务单据都缴纳给高新区税务局,但落户却要落户为电子城
    现新闻媒体指出:电子城派出所指导员给出小区大门朝向太白南路,导致小区归电子城派出所接管的说法。
    2009年高新分局扩大管辖范围时明确指出,原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管辖的太白南路以西与高新路派出所接壤、南与丈八路派出所接壤的3.13平方公里区域移交高新分局管辖。并且在收房的房屋质量说明书中明确指出,所购住宅为高新区。现情况身为业主该如何维权?还望专业人士给予解答以下几点问题:
1、高新分局的具体管辖范围。
2、小区大门朝向确定管辖派出所是否有相关文件支持。
3、小区业主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维护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angx……(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6-29 00: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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