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想咨询一下 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前几天在上班期间由于生活老师打下开水放到桌子脚底下

我想咨询一下 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前几天在上班期间由于生活老师打下开水放到桌子脚底下 我想咨询一下
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前几天在上班期间由于生活老师打下开水放到桌子脚底下,有两个塑料桶子在桌子底下挡着,孩子们过生日,然后我让孩子搬桌子碰倒茶壶,然后烧伤我一只脚趾和脚侧面,还有一条腿侧,还烧伤孩子的一只脚面4cm—3cm烧伤,现在我们都在医院治疗幼儿园出钱,然后幼儿园也咨询律师了,家长和孩子也怨我,孩子说我让搬桌子,我想问一下律师:1.我应该付什么责任呢?2.要是家长要求赔偿我应该承担多少金额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7-06-28 13: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