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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期间中途退房

租房期间中途退房 合同上写明“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 个月通知对方和中介方,等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故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千元。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我的问题是,当时签合同时是按付二押一,一个月1000来交的,现在住了不到1个半月,我想中途退还,在之前一个礼拜左右,也和房东打过招呼,当时房东只说找好房子告诉她一声,现在我找好了房子,她却不退我押金和剩余半月的房租,我想知道这是合理的吗?如果我想要回押金和租金可以么,通过什么方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30539……(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0-04-2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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