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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你好!我现在离职。但是工资结算的方法是我还欠他钱。之前的合同是如果中途离职

你好!我现在离职。但是工资结算的方法是我还欠他钱。之前的合同是如果中途离职 你好!我现在离职。但是工资结算的方法是我还欠他钱。之前的合同是如果中途离职,甲方以每天60块的工资结给对方。因为我已经做了两个月了,然后也发了一个月工资,现在走他就把我全部按60一天算。已经发过得工资也算进去。。。这样合理嘛?如果按这样算,那如果人家给你做几个月,如果不做了,是不是都得给他贴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6-27 18: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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