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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毕业实习时,收取实习单位人头费,把学生分过去当免费劳力

大学老师,毕业实习时,收取实习单位人头费,把学生分过去当免费劳力 大学老师,毕业实习时,收取实习单位人头费,把学生分过去当免费劳力,用毕业证要挟学生在那工作,没签过合同,只签过外出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上是工作合同,请问合同有效么,老师犯法么?可以起诉赔偿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7-06-24 22: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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