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国企上班,后因工厂倒闭,厂里给交了几年保险,后来个人又补交保险金5000元
像你这种情况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个人理解:只要你们厂里给你交了几年的保险金——必须是在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交的养老保险金——就说明你们厂已经承认和你建立了劳动关系,没有招工表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后来你又补交了保险金5000元,说明劳动保险所也已认可了你与厂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你应该接着续交,工龄可以从你们厂第一年为你交保险金的时间起算计算,交够15年以上,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你想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