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了一年半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两个月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内没有犯什么大错
过了试用期要有正当理由。
这是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即使试用期内无合法理由解除也是需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
要有正当理由的。
需要有合法的理由。
一般是不可以的
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不可以无故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