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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赶我走.如何维权?

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赶我走.如何维权? 我在长安镇租了个门面做生意,当时的上手租客就是现在发租方二手房东,转让费一万元,租期三年。我装修投资等花费近10万,现在经营了一年半,还未见利润。可是,原房东以更高的价格租给了另一方,要赶我们走。原房东说二手房东与我们签的租凭合同是无效的,他说他跟二手房东之间的合约早已过期。要求我们在限期内搬离,否则停水停电。二手房东也态度强硬,说最多退回我一个月的租金或免租让我经营多一个月。
我跟二手房东的合同里没有说明违约赔偿金。
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维权?原房主是否可以赶我走?我与二手房东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ny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8-05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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