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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经营公司丈夫私自在银行和个人借款,离婚后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经营公司丈夫私自在银行和个人借款,离婚后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婚姻关系期间,丈夫经营公司,瞒着妻子向银行借款和个人借款,用于公司周转,期间公司亏损,丈夫未把经营所得给妻子用于共同生活,相反妻子一直承担着生活费用,并把所有的存款给丈夫还债。 因丈夫对家庭不负责任,2016.4.8妻子起诉离婚,2017.5.11法院判决两人共同拥有的房产(经营公司之前购买)归儿子所有,妻子有共同居住的权利,妻子补偿被告三分之一房屋价值(用于偿还丈夫在其中一家银行的借款本息32万多,该房产已于2016.3.23被司法限制查封)。 现妻子查到2017.5.4房子又被人起诉,轮候查封。请问妻子该如何处理这些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这些债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ikat……(上海-金山区)
提问时间:2017-06-2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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