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跟我女朋友同居,现在分手了,她现在要告我强奸罪,我该怎
这要看是否有该情况
如果没有强迫她发生性行为,不属于强奸
你好,一般的强奸罪是需要法定的构成要件的,自愿的行为和男女朋友关系一般不构成强奸,但如果女方真的报警且公安介入的话还是要慎重的
你们是男女同居,对方要告强奸也要有证据
没强迫不属于一般
和公安说明情况
双方自愿不属于强奸。
如是自愿的,不构成强奸,要看证据的。
既然是女朋友同居,告你强奸一般不成立。如果遇事,及时聘请律师帮你。
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
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
主要看事实及对方的证据。
自愿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