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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是儿子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98年土地承包到户

我父母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是儿子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98年土地承包到户 我父母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是儿子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98年土地承包到户,我与父母妻子女儿为一户分得土地,04年父亲因病去世,我借钱为父亲料理后事,四个女儿未出一分钱,两年后,母亲改嫁外省,但户口未迁走,土地由我一直耕种,去年听闻母亲突发脑血栓,我将她接回赡养,因为要外出打工,与四姐妹口头协商,将母亲送去养老院,720/月,四个女儿分别每月出120元,我出240元,因为我是儿子,今年也因外出打工,家里的土地准备转包出去,为期10年(土地使用证还剩10期限),这时四个姐妹管我要转包金,并告诉我以后不再支付每月养老院的钱,我想问问我的转包金里应该有四姐妹的份吗?她们不支付每个月养老院的费用,我是否有权告她们不赡养老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7-06-1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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