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问题
可以协议约定,可以公证。
房子是所有权归你和你父亲所有,没有必要公证,画蛇添足。 我的补充: 2012-08-03 22: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你们与你父亲共有房产,你的份额属于你与你妻子共有财产
不需要公证只要把首付的证据及还款的证据保存好就可以了
属于你与你父亲共有房产
房子属于你和你父亲。不必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