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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件事想咨询一下律师。就是有天我跟我儿子吃完晚饭,就拉着家里的狗狗出去遛狗

我有件事想咨询一下律师。就是有天我跟我儿子吃完晚饭,就拉着家里的狗狗出去遛狗 我有件事想咨询一下律师。就是有天我跟我儿子吃完晚饭,就拉着家里的狗狗出去遛狗,在路上碰到,一个50几岁的妇女,当时我们走在前面,那个妇女在我们后面,我在我们在前面碰到一个熟人就停下来说话。后面那个妇女距离我们还有一米远的时候,她就说让我们把狗拉好,我儿子当时说,我家狗狗不咬人,让她放心走,可是那个妇女就出口说脏话,我就回头回了她一句,她当时手里拿着一个不锈钢的保温杯,就扑过来要打狗狗。我儿子看到妇女要打狗狗。就冲上前去护着狗狗。然后那个妇女顺手就用保温杯砸像我儿子额头,我儿子未成年,当时也许有点着急,就顺势把那个妇女一脚踢到在地,刚开始踢到是坐着的,后来那妇女顺势就躺下了。没办法我们也报了警,后来我儿子眉间破裂三厘米,缝了三针。那个妇女也住院检查。唯一的外伤就是屁股摔青了,现在妇女还不依不饶非要我们承担她的所有医药费,我想问这个我们起诉可以赢吗?我们需要承担她所有的医药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宁夏-固原)
提问时间:2017-06-1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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