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视同工伤死亡的认定和认定后的赔偿
社会保障局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服,可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州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你好,1、如果县民政局掌握了能视同工伤的证据而没有提交,那民政局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对民政局提起行政诉讼;2、如工伤得到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死亡赔偿金由社保基金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由用人单位赔,你不用管用人单位是否有经费,需要赔偿的就必须赔,这不是拒赔的理由。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50到7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