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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欠条原件被撕毁,留有复印件,法院不立案,,

欠条原件被撕毁,留有复印件,法院不立案,, 2010年7月份,我认识了LQ,与其建立了恋爱关系,2011年九月份,他与别的女子结婚了。到2011年底,这期间他先后向我借去了现金八万元,2012年4月份,还了一万元,随后给我写了七万元的欠条。
五月份我去LQ家里讨债,LQ妈妈让拿出欠条就给我钱,我拿出欠条的复印件,她说看不清楚,要拿出原件才给钱,我拿出原件,她看了一眼马上撕毁欠条并将纸塞进嘴里,我抢下了一点碎纸的角落。于是报了警,但是他妈妈在做笔录的时候否则撕掉欠条的事情!!
之后我拿着剩下的碎纸跟之前留有的复印件去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这种案件必须要有欠条的原件,所以我就模仿字迹,写了份与复印件差不多的原件,立案了。
今天已经8月份了,但是传票还没有送到LQ的手里。
律师告诉我,如果LQ一直否认抵赖的话,我的官司还很难胜诉。
我不知道我的钱能否要回来,我也是在银行借的贷款,每个月都还利息的,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dyh……(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2-08-0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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