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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私房动迁是否公正
上海市闵行区私房动迁是否公正 2009年4月闵行区梅陇镇集心村等三个队一百多户人家同时动迁,为配合村长的号召,积极配合动迁,但后来签动迁协议时,据《关于闵行区房地产开发中农村私房拆迁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中确实有这条:独生子女可照顾20平方,引起居民的急遽不满,而我家就多了5个平方,却还得出钱买,是何道理?中国的和谐性何在?我是2004年车祸,昏迷35天,人近残废,但因为命捡了回来,父母没帮办残疾证,那时自己也傻没想到这块,2006年离异,小孩由我抚养,2009年私房动迁,原拆原建,我离婚的也就两套,而坚持到后来的人家都分了三套,我爸十几年队长,为配合村里早早签字,最后损失惨重是何道理?这块是属集体所有土地,因为村里配合开发商动迁,开发商半卖半送给村里5套,那是把独生子女的份额吃掉了,法律公正性何在?事后我去村长那几次,对我写的建议书看都不看,说是叫户主来,你没权,我是当事人,法律是看当事人的还要户主负责的?去镇信访也是数次,但都以各种理由把我推回村里,中国社会有说理的地方吗?电话18939867863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idon……(上海)
提问时间:2012-08-01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