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问一下律师!我今年四十岁了!结婚两年因感情不和!离婚了!我不想在找
你好,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的。
你好,首先,您在国内要想收养孩子,必须自己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钱够身体ok最好高素质),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简单来说就是严重的精神病啊、无法治愈的快要狗带的疾病啊之类的。因为这样自身不保,也就无法保证收养的孩子的生活质量。其次,被收养人必须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无配偶的男性想要收养女性孩子的(您的情况),您与收养的女孩年龄差必须在40周岁以上,必须!是必须!!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必须按这个来。
可以的。咨询民政局办理具体领养手续
你好,这要去民政局办手续的,要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可以的
你好,符合条件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