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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经二中院调解离婚,对于探望孩子双方可私下签署协议,事后双方共同签署了一份探望孩子的协议书

离婚后经二中院调解离婚,对于探望孩子双方可私下签署协议,事后双方共同签署了一份探望孩子的协议书 离婚后经二中院调解离婚,对于探望孩子双方可私下签署协议,事后双方共同签署了一份探望孩子的协议书,过后女方反悔拒不让男方看望自己的孩子。请问这对于男方该怎么办,
男方能否可将孩子的监护权要回?(离婚期间女方层用微信给男方发过一责信息,内容是:女方找男方要10万元可看望孩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岁月在岩石上敲打(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6-0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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